建设用地土壤检测
建设用地上居住、工作的人群长期暴露于土壤中污染物,因慢性毒性效应或致癌效应而对健康产生的不利影响。
文章摘要
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迁移到达和暴露人体的方式只要包括:
1、经口摄入土壤;
2、皮肤接触土壤;
3、吸入土壤颗粒物;
4、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
5、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
6、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
建设用地中,城市建设用地根据保护对象暴露情况的不同,可划分未一下两类:
第一类用地: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以及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等。
第二类用地: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部分除外),以及绿地与广场用地(部分除外)等。
现行标准: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建设用地土壤初步调查阶段必测项目如下:
选测项目可依据HJ 25.1、HJ 25.2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