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舰重机公司钛带生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建设单位:四川鸿舰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0812-3381001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3-11月9日
2021年10月12日,四川鸿舰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鸿舰重机公司钛带生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设地点:攀枝花东区隆庆路95号
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公司密地厂区原二铸钢闲置车间,建设一条钛带生产线
建设规模:年产薄钛带1000t。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0月09日,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川投资备【2018-510402-35-03-303606】JXQB-0331号”下发了本项目投资项目备案表,,准予本项目备案;2019年3月,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四川鸿舰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鸿舰重机公司钛带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2019年4月30日攀枝花市东区环境保护局以“攀东环建[2019]13号”文件对该报告表下达了环评批复。本项目于2019年5月开始建设,同年12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目前主体工程及相关环保设施均已正常运行,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生产规模的75%以上,满足“三同时”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525%。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环保工程、仓储及其它。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设计内容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脱脂废水。冷却废水污染物主要为温度,循环使用,不外排;脱脂废水通过油水分离器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钛带修磨粉尘和轧制油挥发油雾。钛带修磨粉尘通过车间内自然沉降,无组织排放;轧制油挥发油雾通过设备自带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四)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包括废边角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收集后送至公司铸造车间作为原料使用。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轧制油,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最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各测点厂界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规定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收集和规范处置,去向明确。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控制总量。
五、环境管理检查
四川鸿舰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环境管理机构,配置了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了环保档案。
六、验收结论
四川鸿舰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鸿舰重机公司钛带生产线改造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已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维运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规范危废暂存间建设。
3、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环境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