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恒进鞋业有限公司鞋类制造项目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6月7日
公示内容: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凉水井村工业区(原簇桥乡凉水井七组)。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号车间(4500m2)、2号车间(4500m2)、胶水房(30m2)、底料库(120m2)、成品区(35m2)、面料库(230m2)、物品房约为(30m2)、危废暂存间(20m2),以及办公生活设施和配套环保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2020年12月,四川青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成都恒进鞋业有限公司鞋类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2020年12月,成都市武侯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表进行了审查批复(文件号为:成武环评审[2020]46号)。本项目于2006年开工建设,2007年10月竣工并开始调试。目前本项目主体工程及相关环保设施均已正常运行,满足环保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6%。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主体工程、仓储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环保工程、公用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车间2区原有2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其中1套处理面部区产生的有机废气;目前因产能下降,拆除了车间2区原有的面部区生产设施和配套的1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另一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保留,用于处理车间2区其他区域产生的有机废气。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厂区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有食堂含油废水和其他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厂区地面清洁废水一道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凉水井污水处理站处理,尾水排入江安河。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有机废气(起抿刷胶、热定型(烘干)、合底粘跟、贴垫脚以及后处理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气体)、打磨废气和食堂油烟。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由管道引入2套(车间1区和车间2区各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砂磨机自带的砂磨吸尘机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风机、空压机、打磨机及其他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和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四)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有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废含油棉纱、废含油手套、废包材材料、边角废料和打磨粉尘;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一般固废中的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废含油棉纱和废含油手套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废包材材料和边角废料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打磨粉尘交皮革厂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成都恒进鞋业有限公司鞋类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所测指标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排放浓度及pH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规定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的排放浓度均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管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规定的B级标准限值。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底部车间流水线排气筒、面部车间排气筒、底部车间排气筒)所测指标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表2中规定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中规定的“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气筒所测指标油烟的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所测指标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苯、甲苯、二甲苯、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5中规定的“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各测点厂界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收集和规范处置,去向明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NH3-N、TP和废气中主要污染物VOCs的排放总量均小于环评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各敏感点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1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环境管理检查
成都恒进鞋业有限公司健全了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了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完善了环保档案和环境管理台账。
建设单位:成都恒进鞋业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天衡诚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13709088213(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