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磊落医院致和光明路分院改造项目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21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彭州市致和镇五里五组(光明路130号)。
建设内容:彭州磊落医院致和光明路分院改造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办公生活设施及环保工程。
建设规模:建设床位100张;门诊人数100人/d;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1月,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彭州磊落医院致和光明路分院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于2018年12月17日得到彭州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彭环审[2018]243号)。本项目于2018年7月开始建设,2019年1月建成投入使用。2019年11月,四川省天衡诚信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2020年1月,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总金额为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0.7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彭州磊落医院致和光明路分院改造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生活设施及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环评阶段设计的污水处理系统恶臭气体处理设施为:在废气排放口安装紫外灯+活性炭进行处理,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的污水处理系统恶臭气体处理设施为:在废气排放口安装UV光氧+活性炭进行处理,再经23m高排气筒排放。
2、环评阶段设计的检验废气及负压废气处理设施为:采取紫外灯+活性炭进行处理,再经预留烟道楼顶排放;实际建设的检验废气处理设施为:与污水处理系统恶臭气体一道采取UV光氧+活性炭进行处理,再经23m高排气筒排放;医院未建设负压设施,无负压废气产生。
3、环评阶段设计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45m³/d;实际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5m³/d。
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项目废水主要是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水及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及生活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再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彭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六支渠。
目前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仅为环评阶段设计的污水处理能力的1/3,业主承诺,待门诊量、住院人数及医护人员数量达到环评阶段预测量的1/3及以上时,及时按照环评要求的处理能力完善污水处理站的建设。
(二)废气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检验废气、医废暂存间恶臭气体、食堂油烟、医疗废气、发电机烟气等。检验废气经收集后与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一同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3m排气筒排放;医院未使用负压设施,因此无负压废气;医疗废气利用空气消毒机进行消毒,并加强通风;医废暂存间废物定期转运,转运后喷生物除臭剂,加强通风缓解恶臭;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发电机烟气通过发电机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三)噪声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风机、水泵、发电机和医疗设备等。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四)固废的产生及处置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餐厨垃圾由社区统一收集处理。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交成都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运输处理;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交由成都市明秀塑料厂回收处理;废活性炭交由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污水站污泥和废紫外灯管暂未产生,业主承诺,待污水处理站污泥与废紫外灯管产生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收集、暂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总排口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类、石油类、氰化物(总氰化物)的监测结果及pH值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规定的预处理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的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中规定的B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硫化氢、氨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中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排气筒所测油烟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硫化氢、氨的监测结果及臭气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各测点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的产生及处置
一般固废和餐厨垃圾按规范收集处理。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交成都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运输处理;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交由成都市明秀塑料厂回收处理;废活性炭交由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污水站污泥和废紫外灯管暂未产生,业主承诺,待污水处理站污泥与废紫外灯管产生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收集、暂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彭州磊落医院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天衡诚信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13688008997(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