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鼓药用包装有限公司2号玻璃窑炉车间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成都市金鼓药用包装有限公司2号玻璃窑炉车间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2号玻璃窑炉车间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地点:成都市邛崃市临邛镇新邛路508号
建设单位:成都市金鼓药用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本次2号玻璃窑炉车间节能技术改造主要采用的技术是玻璃窑炉全氧燃烧技术改造,拆除原1座建筑面积为4260平方米的马蹄焰玻璃窑炉,就地更新改造建设为1座建筑面积为4740平方米的横火焰全氧燃烧玻璃窑炉,新增建筑面积480平方米;购置设备25台(套),新建生产线2条,其余设施及场地利旧。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在原有项目内部进行协调。公司原有后勤及管理工作人员80人,实行一班制;车间员工500人,实行三班制度,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项目营运期产品方案为年生产玻璃管12000t/a。本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1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18%。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2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8-8731601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