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岑科技有限公司建防盗门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验收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9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1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6万元,占总投资的8.5%。成都武岑科技有限公司建防盗门生产线技改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环保工程等设施。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建有一座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项目加强车间通风,喷塑粉尘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涂废气经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酸雾经过碱液吸收塔吸收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废气经过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对车间内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强噪声源车间的建筑进行封闭操作,在车间外及厂界处设置绿化带,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减振防噪措施,减轻设备运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金属、废包装材料、废转印纸由专业公司回收;废滤芯由厂家回收;酸洗渣、废机油、磷化渣、喷涂废渣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饮食业油烟监测结果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燃气锅炉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限值;喷涂工艺排气筒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喷塑工艺排气筒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盐酸酸雾排气筒中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所测无组织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等效排放速率:喷涂工艺中,G3、G4、G5、G6、G7号排气筒所测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等效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2、废水
污水处理设施出口中氨氮、总磷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锌排放浓度及pH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生活污水总排口所测废水中氨氮、总磷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及pH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监测点位所测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建设单位:成都武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548030583(张总)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天衡诚信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87316016(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