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光正家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水性漆工艺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光正家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天衡诚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15884556255(王)
公示时间:2021.11.22-12.20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新创路112号。
建设内容:四川光正家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水性漆工艺项目主体工程、办公生活设施、辅助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建设规模:年产免漆饰家具7400套、喷漆家具5520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9月6日,本项目取得崇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17-510184-20-03-203416】JXQB-1818号);2018年3月,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四川光正家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水性漆工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31日,原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文件号为:成环评审[2018]147号)。本项目于2018年8月开始建设,2021年6月建成竣工;2019年10月29日,本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51018468904984XU001Q);2021年6月21日,本项目开始调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2.6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60.5%。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主体工程、办公生活设施、辅助工程及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环评阶段设计新建彩钢密闭冷压间,冷压工序产生的胶合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后汇同底漆喷漆废气处理系统一同处理;实际未建设彩钢密闭冷压间,采取在冷压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的方式收集胶合废气,再汇同底漆喷漆废气处理系统一同处理。
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包括喷漆房水帘废水和喷淋塔喷淋废水,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未超标的更换废水先经过滤装置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预处理池处理,再经园区污水管网输入崇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西河。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木工工序产生的木质粉尘、打磨工序产生的打磨粉尘、砂灰工序产生的砂灰粉尘、底漆喷漆工序产生的喷漆废气、面漆喷漆工序产生的喷漆废气、冷压和胶合工序产生的胶合废气。
木质粉尘经抽气管或集气罩收集后由中央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打磨粉尘经“密闭侧方抽风+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砂灰粉尘经“侧方抽风+3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底漆喷漆废气经1套“密闭负压收集+水帘除尘+喷淋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面漆喷漆废气经1套“密闭负压收集+水帘除尘+喷淋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冷压和胶合工序产生的胶合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底漆喷漆废气处理装置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风机、空压机、水泵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废边角料、木屑、废原子灰、废滤芯、废包装料和废催化剂;危险废物包括废劳保用品、废机油、废漆渣、底漆打磨粉尘、废活性炭及废原料桶。
一般固废中,生活垃圾及预处理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及木屑交由木料厂回收,废原子灰重新做刮灰处理,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料外售废旧资源回收站,废催化剂厂家定期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中,废劳保用品、废机油、废漆渣、底漆打磨粉尘、废活性炭及废原料桶均委托成都川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四川光正家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水性漆工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所测指标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排放浓度及pH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规定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的排放浓度均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规定的B级标准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所测指标苯、甲苯、二甲苯、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中规定的“家具制造”标准限值要求,甲醛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 2017)表4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规定的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排放浓度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5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各测点厂界环境噪声昼、夜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规定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收集和规范处置,去向明确。
五、环境管理检查
四川光正家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了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了环保档案。